关于印发《大同市旅游景区(景点)体制机制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3-15 10:27:38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大同市旅游景区(景点)体制机制创新实施方案》已经2017年6月14日市第五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关于推进旅游景区(景点)体制机制创新的意见》(晋发[2016]34号)和市委、市《关于推进旅游景区(景点)体制机制创新的实施意见》(同发[2017]5号)文件,加快推进我市旅游景区(景点)体制机制创新进程,确保今年上半年完成任务,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景区文物资源由云冈石窟文研院负责和管理。游客服务中心、食货街、停车场等文物资源范围之外的景区资源及旅游要素,由云冈文化旅游公司负责经营和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人才等资源优势,形成旅游商品、旅游演艺、特色餐饮、客栈、汽车营地等旅游全产业链,着力打造旅游产业集群。

  云冈景区实行云冈石窟研究院与云冈景区管委会“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方式。现内设机构中研究和类科室不再参与云冈旅游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全力完成云冈石窟及其附属文物的和学术研究工作,但要积极配合云冈文旅公司完成各景点的规划设计以及相关文创产品的研发。管委会的具体职责,由市编委另发文件。

  重新调整云冈旅游区管理范围,由现在的2.3km2拓展为整个区120km2。将小站村至焦山石窟寺沿线文物旅游景点及古遗址全部纳入云冈旅游区管委会的管理范围,由云冈旅游区管委会负责统一规划、统一监管。近期规划,以云冈石窟为核心,集中打造云冈峪文化与自然景观的大旅游格局,结合晋蒙古道文化设计,打造连接右玉西口文化、呼和浩特昭君文化的边塞历史文化长廊。

  大同市云冈石窟研究院(大同市云冈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30名,目前县级领导职数2正3副;内设机构20个,科级领导职数20正24副。后,编制维持不变。

  将云冈原景区内除文物及其附属设施以外的其他各项投资所形成的国有资产包括中央、省、市各类性拨款、借款形成的国有资产,经审计机构认定后全部划转注入云冈文化旅游公司,作为公司经营性国有资产(不包括文物、修复资金的投资资产)。

  按照《中华人民国文物保》、《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大同市云冈石窟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委晋发[2016]34号文件有关:景区内经营管理权由市授权云冈管委会与文旅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经营管理权委托管理协议,企业托管经营管理权后由文旅集团有限公司专业运营,采取多种营销方式,扩大经营性收入,促进旅游收入快速增长。文物的门票收入全部上缴市财政,主要用于文物。经营性收入,专项用于景区旅游产业的发展以及增加公司资本金。具体由市财政部门参照国内其他省市景区的做法建立激励机制和管理办法。

  负责云冈景区包括云冈景区周边和云冈旅游专线周边范围旅游开发建设、景区内文化旅游营销策划、门票经营、景区交通运营、旅游产品开发、项目投融资管理、经营性资产运营等。

  恒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对恒山风景名胜区的统筹、协调和管理服务职能,履行好景区内的公益性、事务性等管理职能。成立恒山文化旅游公司,作为景区的经营主体,做大做强旅游产业。

  按照省、市有关旅游体制,组建新的景区管委会,仍为大同市人民的派出机构,继续委托浑源县管理,负责恒山景区规划、开发、、利用等管理工作。由原来恒山林场、文物部门和景区管理机构的多头管理模式,变为示范区模式,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授权的要求,建立景区、林业、文物等职能融合统一的新的机制和管理模式。管委会的职责、内设机构等,由市编委另发文件。

  由现在的22.73km2变扩展为122.38km2,其中,核心景区面积为42.16km2;包括天峰岭景区、翠屏山景区,以及拓展的沟片区、千佛岭片区、王庄堡片区、凌云口片区、神溪片区等景区。

  将恒山景区除投资文物、和修复资金以外的其他各项投资所形成的国有资产包括中央、省、市、县各类性拨款、借款形成的国有资产,经审计机构认定后全部划转注入恒山文化旅游公司,作为该公司经营性国有资产。

  按照《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恒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省委、省晋发[2016]34号文件有关:景区内经营管理权由市授权恒山管委会与文旅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经营管理权委托管理协议,企业托管经营管理权后由文旅集团有限公司专业运营管理,采取多种营销方式,扩大经营性收入,逐步形成不单纯依靠“门票经济”,实现其他旅游要素均衡发展的产业链。文物和风景名胜区门票收入全部上缴浑源县财政,主要用于文物和风景名胜区;经营性收入,专项用于景区旅游产业的发展以及增加公司资本金。具体由市、县财政部门参照国内其他省市的做法建立激励机制和管理办法。

  主要负责景区的文物、管理、修缮和研究工作;负责景区的安全及安全设施的建设、维保工作;负责景区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保工作;负责景区的对外宣传工作;参与景区的绿化、道以及卫生的管理工作;负责确定景区的游客承载量;负责对在景区范围内开展的各类活动进行监管,配合古城文化旅游发展公司开展文创产品的研发工作等。

  将古城内城墙、华严寺、善化寺等各个景点除直接投资文物和修复以外的其他各项投资所形成的国有资产包括中央、省、市性拨款、借款形成的国有资产,经审计机构认定后全部划转注入古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经营性国有资产。

  大同古城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主要职能:统一经营古城景区内各景点的经营性项目。城墙外围绿化带以内古城片区的开发与建设、营销策划、交通运管、产品开发、投融资项目管理及其他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

  由大同县以景区内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注资成立金山水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实现管理、经营两权分离和市场化运作。

  景区隶属同煤集团,作为国家地质矿山公园,与云冈景区整合为大景区。将经营管理权整体转让或委托给云冈文旅公司。

  由同煤集团负责把晋华宫景区划入新成立的“翔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其经营权纳入云冈大景区统一经营。

  景区为大型公益性景区,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由景区的管理方将某些特定的经营项目委托给第三方经营。

  由景区管理处把景区商业委托给大同市文瀛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其它旅游性商业项目,采取一业一招标的方式开展。

  “万人坑”遗址纪念馆景点权属同煤集团,是爱国主义教育。重点主要是完善内部管理。资产划转及经营待省文旅集团组建时统筹考虑。

  由阳高县成立阳高文旅集团,下设大泉山文旅公司、温泉文旅公司等子公司,对接市场主体,以股份制合作方式引进有新、有实力、有品牌的战略合作者进行景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一)切实加强领导。牵头单位和参改景区(景点)一把手要亲自抓,确保景区任务如期完成。由市编办牵头,完成景区管理机构的组建和人员的分流安置。由市国资委牵头,完成景区运营公司的组建,资产的的划转和公司的启动。由财政局牵头,制定相关景区经营激励机制。

  (二)切实加强纪律。牵头单位和参改景区(景点),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情怀,要把参与,投身,作为一条纪律,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市委、市保持一致,为、扫清障碍,绝不拖的后腿。

  (三)切实加强落实。各参改景区(景点)要认真落实市委、市确定的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职能到位,确保上半年基本完成任务,列入省督办的云冈、恒山、古城景区要认真深化,力争在年底前取得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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