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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经济人”假设与相矛盾吗

※发布时间:2018-5-9 20:29:52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长期以来,“理性经济人”假设与的关系一直是经济学界、伦理学界论争的焦点,但都没有达成共识。在全新的视角下重新看待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对当前经济和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摘要】长期以来,“理性经济人”假设与的关系一直是经济学界、伦理学界论争的焦点,但都没有达成共识。在全新的视角下重新看待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对当前经济和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理性经济人”假设理论的原型最早可追溯至英国经济学领域的伯纳德孟德维尔所提出的“孟德维尔悖论”。1714年,他出版了一本名为《蜜蜂的寓言私人的抑或的利益》的著作,详细地阐述了这一悖论,即个体如若以一己从事社会活动,能增进社会全体的繁荣,其效果要远优于以非利己为目的而进行的活动。同时,《国富论》中也有类似的观点,即人类随时随地都需要的协助,要想仅仅依赖他人的,那是一定不行的,我们所需要的食物,不是出于,而是出于自利的打算。

  亚当斯密在吸收了孟德维尔等人观点的基础上,构建起了“理性经济人”假设的理论,将人的自利看作是人的本性和社会进步的动力,即个人在理性的引导下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是人们经济行为的根本动机;但是由于在良好的市场秩序下人还受非理性因素如情感等的影响,个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行为会在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下有效地增进社会的公共利益。

  很多经济学家并不认可上述观点,他们认为“理性经济人”将“利己”作为人的本性,只考虑个人的利益,从而排除了人的利他性,是一种不完整的个人行为模式,忽视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19世纪50年代,历史学派的经济学家发现,亚当斯密在《情操论》中将人的行为归结为“同情”,把人的同情的利他主义情操视为人类行为的普遍基础和动机,这与《国富论》中将人类的利己主义的追求作为人类经济行为的普遍基础和动机是相互矛盾的。因此,经济学史上出现了所谓的“亚当斯密”问题。这两者之间是否真的存在矛盾、是否真的存在“斯密难题”,学界对此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笔者较为赞同以阿玛蒂亚森以及万俊人等学者为代表的观点,他们认为“斯密难题”是个伪命题。阿玛蒂亚森指出,现代经济学把亚当斯密关于人类行为的看法狭隘化,把经济学与伦理学分离开来,这成为当代经济理论上的一个缺陷。他指出经济人是有维度的,“理性经济人”的“利己”不仅合乎理性,往往也是合乎的。纵观人类历史,大多数的实际上有利己的成分,或从长远上来说,是“利己利他”并存的。

  总的来说,笔者认为“理性经济人”可以被看作是一般人的代表,具备人类的一切特性。首先,其是自利人,具有自利性。这是其自身行为的根本动力;其次,它是理性人,在自身所处的时间和空间的适用范围内,在经过理性思考后趋利避害,选择最有利的行为;最后,“理性经济人”在追求“自利”的同时,又可以带来社会的“公利”,更符合市场经济的活动规律。

  从物质利益的角度重新看。起源于原始社会时期,其作用主要是对当时社会关系的调节,从而满足人类的发展需求。随着不同时代人类需求的变化,的内涵也逐渐发生了变化。因此,社会中并不存在与人类发展需求无关的最高目的的、最高价值的神圣化。由于中国经历了较长的封建社会时期,很多封建时期的传统仍沿用至今,与当今的中国社会现实状况、价值观念不符,造成了目前状况的混乱。学界一直在领域的范围内找答案,却始终都没有跳出传统的范围,将利他主义等同于。

  通过对比,很容易发现的发展轨迹。工业始于文艺复兴,当时资产阶级的启蒙学者提倡对“人”、对“理性”的关注,阐释了人类利益需求的正当性与合理性,这与当时的社会经济紧密相连。我国自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到“天朝上国”的封闭思想,传统始终没有脱离“儒”的范围。因此后中国的发展始终没有合适的道。

  笔者认为,的精髓在于在现实的社会条件中服务于人,调节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而不是传统的单方面利他主义。应该是功利性与超功利性的共同体,其通过将人类后天所形成的利他与先天存在的利己本性结合起来,制定出满足人的发展需求的行为规范与品质规范,这才是真正的。我国学者罗国杰曾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一文指出:“人们的思想关系,包括关系在内,归根到底,都是根源于物质的社会关系,并为物质的社会关系(经济关系)所决定。”

  经济学家从没有停止过对“理性经济人”假设与的关系的研究,但目前经济学界仍没有对两者的关系达成共识。然而笔者认为,“理性经济人”假设与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任何理论都有其存在的时代背景,我们不能脱离其所处的时代背景来研究它。亚当斯密的“理性经济人”假设产生于英国工业时期,如果将他的《情操论》(1759)与《国富论》(1776)两本著作结合起来看“理性经济人”假设与的关系,我们不难发现“理性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表面上看是一种纯粹的利己行为,实则却没有跳出市场伦理所限定的场域。其与在“看不见的手”的巧妙牵引下彼此作用,并最终推动了公共利益的发展。

  因此,理性经济人的行为前提是在市场伦理规则边,而不是“非主义者”。当然,有人会提出质疑:理性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又怎么会利他?面对这种疑问,笔者解释为这是由于市场交易的通义。即便每个人本身是利益的追求者,但是每个人在追求的同时,又不得不考虑到他人的利益,否则就很难实现自身的利益。

  但这些并不足以解释理性经济人与之间的关系,孙苇杭曾谈到,当前社会的缺失,是“理性经济人”的价值取向所造成的,同时资源的稀缺性是事实,由此得出理性经济人的结论是,所以应该抛弃“理性经济人”的做法。很明显他的说法是错误的,他并没有看到自然资源的稀缺性和社会利益分化的问题,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辩驳的事实。所以“理性经济人”假设与在现实的条件下是相互依存的关系。

  我国对“理性经济人”假设的研究尚处于一个探索阶段,通过探讨我们发现马克思的思想与“理性经济人”假设存在共通之处。在马克思看来,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需要和私人利益”是人和社会联系起来的纽带,利益关系是人类社会关系的前提和基础。值得注意的是,还有一种“理性经济人”与相互矛盾的现象。社会中我们经常谈论某某是“模范”,他“奉献”“”,他没有利己心完全的利他,他可以作为“理性经济人”假设不成立的一个佐证。笔者承认“理性经济人”的立足点本身就是利己,人固然有自利性的一面,但同时也有利他性的一面。人与动物的自利是有区别的,区别在于人还要追求经济价值以外的其他价值,特别是人要追求超验价值,如果仅仅将“理性经济人”看作是追求经济利益的动物,那只是对人性本质的浅层化认识。

  “理性经济人”假设是经济学的经典理论,它为经济分析提供了宏观的维度,同时也是对人性的探讨。任何人文社会科学的理论都与人、人性密切相关,“理性经济人”假设也是一种对人性的探讨,这对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